1.撥打勞動保障綜合服務電話12333進行政策咨詢和信息查詢。
2.攜帶身份證或戶口本到所在鄉鎮(街道)的民政所或民政窗口辦理。
3.致電民政部門相關工作人員咨詢。
法律依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第十二條,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與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差額,按月向批準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家庭發放最低生活保障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領取最低生活保障後仍有困難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殘疾人和重病患者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