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取消了小型種子播種機的取消項目,將原來的小型種子播種機按產品情況分為條播機、穴播機、單粒(精)播機。
3.取消了免耕播種機,將原來的免耕播種機按產品情況分為條播機、穴播機和單粒(精)播機。
4.取消了水稻直播機項目,將原水稻直播機按產品情況分為條播機、穴播機、單粒(精)播機。
5.原整地施肥播種機項目取消,調整為稭稈還田整地播種機項目。
6.原其他機械類和其他機械子類中,因類別調整取消了有機肥加工設備項。
7.補貼發放給實際種糧的農民,既包括利用自己承包的土地種糧的農民,也包括種糧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8、對流轉土地種糧的個人和組織,根據簽訂的流轉合同(協議),確定補貼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