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公安派出所執法執勤規範》第三十條主要包括: (壹)在重點場所、重點部位建設公安耳目和信息員;(二)依靠基層組織、治安積極分子收集情報信息;(三)通過人口調查、陣地控制等方式聽取群眾意見;(四)通過與關鍵人員的接觸了解情報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