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妳誤會了。妳進了海事局,就成了海事局的工作人員(以前可能因為轉制,目前編制裏沒有轉制的船員)。妳拿到了海事局的工資和福利。妳的工資是海事局的工資,還有出海補貼。但是,不被公司派到國外,在商船上是賺不到錢的。這是違反紀律的,但公司的分配是另壹回事(據我所知,現在沒有這種分配)。另外,妳的假期也是正常的公休日和年休假。在船上賺錢沒妳想的那麽長。即使妳這樣做,也是違反規定的。當然,條例之外的運作、關系、與領導的協調不在此討論之列。
別忘了給我加分。雖然我不在乎,但我應該鼓勵我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