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運材料
辦理普通高中轉學手續,須攜帶本人戶口簿、轉學證明表(轉出(轉入)學校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地市級教育局批準),高中需XX省XX市普通高中學生檔案(外省轉學須有相應檔案材料),加蓋轉出學校公章和轉出學校所在地地市級教育部門學籍管理專用章。
轉移範圍
普通高中學生轉學僅限於普通高中之間的轉學。高壹第壹學期和高三下學期原則上不得轉學,學生休學處分。
處理時間
辦理轉學手續的時間:每學期開學前壹周內。
搬運地點
地點:XX教育局基礎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