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詢師不允許與來訪者建立咨詢以外的關系,盡可能避免雙重關系,不利用來訪者對咨詢師的信任謀取私利,尤其不要對異性有不雅言行。
當心理咨詢師認為自己不適合咨詢求助者時,應本著負責任的態度,向求助者說明清楚,並為其介紹另壹位合適的心理咨詢師或醫生。
職業道德:
1.心理咨詢師不得因來訪者的性別、年齡、職業、民族、國籍、信仰和價值觀而歧視來訪者。
2.在建立咨詢關系之前,心理咨詢師必須讓來訪者了解心理工作的性質和特點,這項工作可能存在的局限性,以及來訪者本人的權利和義務。
3.心理咨詢師在與客戶打交道時,要與客戶討論自己工作的重點並達成壹致的建議,必要時甚至達成書面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