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參加駕考的人都有壹次免費補考的機會,但是如果補考失敗,就需要支付補考費重新補考。最多有五次考試機會,沒考過就得從頭再來。
第三十六條報考人員因故不能在原定時間參加考試的,應當提前壹天申請取消預約。報考人員未按預定時間參加考試的,判定考試不合格。
第三十七條每科考試壹次,不及格可以重考壹次。未參加補考或補考不合格的,考試終止,報考人員重新預約,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試在十日後(工作日)進行。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不及格的,通過的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成績有效。
最後,駕駛技能準考證有效期內,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預約次數不得超過5次。第五次預約考試仍不合格的,已通過考試的其他科目成績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