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氣象局31號《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管理辦法》,雷電災害風險評估應具備以下資質:
1,具有與承接業務相適應的防雷裝置檢測專業技術人員,其中高級技術職稱人員不少於2人,中級技術職稱人員不少於6人;技術負責人應當具有高級技術職稱,從事防雷裝置檢測工作五年以上,並具備相應資質等級要求的防雷裝置檢測專業知識和能力。
2、近三年開展防雷裝置檢測項目不少於300項,且無因檢測質量問題造成的事故;通過省級氣象主管機構組織的質量評估,防雷裝置檢測項目合格率達到90%以上。
3、具有符合相應技術標準的專業設備。
4.取得乙級資質三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