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列入國家統招計劃並被普通高校錄取的應屆畢業生。比如三年制專科生,四年制本科大四學生,三年制研究生等等。
2.國家統壹招生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離校時和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兩年)未在工作單位工作的,其戶籍、檔案和組織關系仍留在原畢業學校,或在各級畢業生就業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可報考2023屆應屆畢業生崗位。
3.參加基層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的,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後2年內,可報考2023年應屆畢業生崗位。
4.2021 1 9.在國(境)外取得學歷並在報名截止時間前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人員,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報考2023屆應屆畢業生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