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鐵路部門所有列車都需要實名制購票。為方便市民,車站售票廳設立了鐵路警察制卡窗口,為不能出示有效身份證件購票的旅客辦理臨時身份證明。
搬運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由當地公安機關出具戶籍證明;
2.持學生證的旅客,由所在學校出具確認函;
3.持其他有效證件購票的旅客,持有出票部門出具的確認書;
4.在車站鐵路警察制卡口(報身份證號),核對人口信息系統或通過審查確認身份。
車站鐵路公安部門辦理的臨時身份證明,可用於購票、出發及改簽、退票、簽證中轉、驗票、乘車。臨時身份證明為紙質,壹式兩份,載明持有人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等信息。壹份由警方保存,另壹份供乘客使用。有效期壹天,免費,只在乘坐客運列車時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