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村裏,曾任福建省三明市司法局法制科科長,兼任市法學會副秘書長;留村後擔任大田縣太華鎮板車村黨支部第壹書記。
30年來,他堅持業余寫作,以農法題材為目標,在國家、省、市級報刊上發表文章500余篇,達80萬字。主要作品有《鄭秀婷》、《翻譯家》、《泥巴腿闖特區》、《從農民到律師》、《農民聽法律》。受到國家、省、市單位表彰,駐村以來5次榮獲各類優秀稱號,2次榮立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