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機構應當按照國務院征信業監督管理部門的規定受理異議申請,自收到異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異議信息的核實和處理,並書面答復異議申請人。
個人提出異議申請,征信機構未按照前款規定處理的,信息主體有權以書面形式要求征信機構壹次性刪除其全部信息。
法律依據:《征信業管理條例》第十五條信息提供者向征信機構提供個人不良信息時,應當事先告知信息主體本人。但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披露的不良信息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