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天津積分落戶。
是非天津戶籍人員落戶天津的主要途徑。
政策基礎:
天津積分落戶是天津市政府根據中央關於推進流動人口落戶的要求和精神,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安排流動人口落戶的指標。每年兩次,6月1至4月壹次,7月至6月10壹次,按分數從高到低選擇入住人數。
這個政策試行了兩年,2014-2015。2016 65438+10月1日,《天津市居住證管理辦法》頒布並正式實施,取代之前的《天津市居住證管理暫行辦法》,同時發布《天津市居住證指標及分值表》,調整了天津積分落戶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