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勞務活動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按下列程序辦理: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名稱核準;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交審查所需的文件和資料;經審查合格的,發給營業執照。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十七條設立公司應當申請名稱預先核準。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公司必須經過批準的,或者公司的經營範圍屬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登記前必須經過批準的事項的,應當在報送審批前進行公司名稱預先核準,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的公司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