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際旅行社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65438+50萬元人民幣。
2、國內旅行社,註冊資本不低於30萬元人民幣。
二、押金:
1.國際旅行社入境旅遊業務60萬元,出境旅遊業務1萬元。
2、國內旅行社,支付654.38+萬元。
三。應提交以下文件:
1.申請設立。
2.設立旅行社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3.旅行社章程。
4.本條例第六條第(三)項規定的旅行社經理、副經理簡歷和資格證書。
5.開戶銀行出具的資金信用證明,註冊會計師及其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6.營業場所證明。
7.操作設備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