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人應確定註冊公司的中英文名稱和註冊資本,確定公司董事和股東、股份分配比例,並提供註冊人的身份證明;
2.根據提供的信息簽署協議;
3.根據協議安排付款;
4.申請文件NNC1,安排全體董事、股東簽字,或送至客戶指定地點簽字(壹般為PDF電子文件);
5.寄回已簽署的NNC1文檔,大約需要5到8個工作日完成;
6.支付註冊余額,接收完整的公司信息,並完成處理。
在香港成立公司的條件:
1,至少壹名股東和董事年齡為18;
2.法律秘書(香港永久性居民或香港公司);
3.香港公司的註冊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