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人員:從事環境科學研究、環境監測、評價、管理和規劃。
2.環境工程師:從事環保產品開發,或環境工程、給排水工程的規劃、設計、管理。
3.教師:大中專院校相應專業的教師。
4.公務員:在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環境科學研究部門以及各個工業部工作。
環境科學專業的學生主要學習環境科學的基礎理論和知識,進行應用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和環境管理方面的培訓。具有良好的科學素養和壹定的教學、研究、開發和管理能力,掌握環境監測和環境質量評價的方法,具備環境規劃和管理的基本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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