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需提交的材料:
根據《房屋登記辦法》的規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壹)註冊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四)申請登記的房屋符合城鄉規劃;
(五)房屋測繪報告或村民住房平面圖;
(六)其他必要的材料。
第二,流程如下:
(1)申請人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2)受理,農村房產證提交後需要提交的材料,工作人員會受理。
(3)公告;
(4)復習;
(五)費用;
(六)記入登記簿;
(七)頒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