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級機關錄用公務員考試與報考及行政職業能力測試
報考設區的市級及以上機關的,考試類別為綜合,《申論》和《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為a卷。
報考縣級以下機關的,考試類別為基層,《申論》和《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為B卷。
鄉鎮機關對優秀村幹部進行《綜合知識》(A卷)和《行政職業能力測驗》(B卷)的考試。
鄉鎮(街道)機關面向優秀社區幹部招聘職位測試《綜合知識》(B卷)和《行政職業能力測試》(B卷)。
另外,報考公安、林業、監獄、勞教等系統的人民警察,需要參加心理測評。評價結果不折算成分數,不計入筆試成績。只評標準,不達標者不能參加面試。
可以用浙江公務員考試備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