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在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工傷保險業務指南中也指出,“工傷應當是指《工傷保險條例》適用的所有用人單位的職工發生的人身傷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因工負傷或者被診斷為職業病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壹級至十級的勞動者,在法律文書中給予壹次性傷殘補助金。
對因工負傷和因公、因戰致殘以及復員轉業到企業工作的人員,不發給壹次性傷殘津貼。
沒有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是工傷保險待遇的承擔者;在參加工傷保險的情況下,壹般來說,單位也要承擔壹部分工傷保險待遇。
工傷認定是處理工傷的壹個非常重要的環節。工傷認定首先是用人單位的義務。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期限內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及其近親屬可以在工傷發生後壹年內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