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在壹般的黨支部或黨支部中,除了黨支部書記在黨內擔任職務外,其余的黨員稱為無職務黨員。所謂在黨員中設崗定責,就是根據各單位的性質和主要工作,設置壹些為單位管理服務的崗位,讓未就業的黨員根據自身情況在不同的崗位上履行職責,使黨員人“無業、有責、有為”。其實就是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讓大家有事做,把事情做好,更好的為人民服務,更好的體現黨員的先進性。
法律依據:中國* * *產黨《黨員教育管理條例》第二條黨員教育管理是黨的建設的基礎性、經常性工作。黨組織要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引導黨員堅定* * *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 * *理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增強黨性,提高素質,認真履行義務,正確行使權利,充分發揮先鋒模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