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法申報企業應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施工企業,且其申報工法已評定為企業級工法。
(二)工法關鍵技術屬於省內領先水平或經評審達到國內先進水平。
(3)施工方法經過至少三次工程實踐(至少有兩次外省施工企業在我省的工程實踐),安全可靠,符合國家建築技術發展方向和綠色建築、綠色施工要求,具有較大的使用價值和推廣應用前景,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顯著。
(四)工法申報單位根據自願原則,每種工法的主要完成單位不超過兩個,主要完成人不超過五個。
(五)施工方法的內容應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