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理是指個人或機構代表用人單位進行的人事管理、招聘和勞動合同管理等工作。根據相關規定,人事代理機構不是用人單位本身,也無權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因此,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勞動合同不能轉為人事代理。勞動合同和人事代理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和關系,不能混淆。如果在具體情況下遇到類似問題,建議您咨詢相關法律專業人士或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得到更詳細準確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