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二十壹條。士兵服現役期滿,應當退出現役。因裁減軍隊員額需要退出現役的,經軍隊醫院證明本人健康狀況不適宜繼續服現役的,或者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退出現役的,經師級以上機關批準,可以提前退出現役。士兵退出現役的時間,是軍隊宣布退出現役命令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