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風險是他的房子抵押在銀行,現在證還沒辦下來。所以妳現在不能買房。也就是說,妳付給他之後,要等兩年,房產證辦下來他才能過戶給妳。妳能保證兩年後他會全力配合妳嗎?妳不能保證兩年後他會不會反悔,因為現在的房價不確定兩年後會是多少。漲多了,他寧願違約也不賣妳,妳就吃虧了。
如果壹定要買這套房子,首先要查他是否擁有這套房子的真實性。出具證明後,要求對方配合轉讓的相關協議,以及各方面的違約責任等等。但是這樣的合同沒有太大意義。
妳最好在售樓處買房。為什麽要冒這個險?在爭執中遇到對的人真好。妳自己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