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憑本人身份證和銀聯卡(委托時需提供身份證和委托人銀行卡),到社保局業務大廳填寫《委托參保個人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申請表》。2.市社保局窗口工作人員根據本人申請提出審核意見。3.符合銀行代扣條件的,被保險人持申請表到指定代扣銀行,簽訂代扣協議。4.按年繳費代扣費用,銀行會短信通知被保險人。被保險人應按協議約定的時間將錢存入銀行卡。銀行代扣成功後,可憑身份證到市社保局個人征收窗口打印代扣發票。5.如需變更繳費險種、檔次、扣款賬戶或終止繳費等信息,參保人可持身份證和原協議到市社保局業務辦理大廳重新填寫繳費申報表。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壹條規定,社會保險費征繳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征繳社會保險費,並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