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市區和開發區負責將《長春市返鄉農民登記表》信息推送給市春耕工作組。工作組根據在冊人員數量發放農民返鄉通行證,市區和開發區取回並發送到社區,加蓋社區公章發放到農民手中。
2022年4月6日前,滯留長春市的農民持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到居住地或工作地社區申請。社區負責審核農民返鄉條件,填寫《長春市返鄉農民登記表》。然後目的地市(州)、縣(市)區負責組織車輛到指定的集中換乘點接回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