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基於公平、誠實信用、公序良俗的原則,是免責條款發生法律效力的基本前提。
3.用清楚明確的詞語表達免責條款的內容是當事人追求的基本目標。
4.格式合同中約定免責條款的,對方應當主動提請註意該條款的存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當事人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訂立合同。書面形式是指合同、信件、電報、電傳、傳真以及其他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可以通過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有形地表達內容的數據電文。,並且可以隨時檢索,都被視為書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