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專業急需、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人才,給予20萬元的壹次性安置補助,10年內每月享受2000元的人才崗位獎勵;
本專業急需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級職稱的緊缺人才,給予壹次性安置補貼8萬元,10年內每月享受優秀人才崗位獎勵1000元;
對非急需專業的全日制研究生給予壹次性安置補助5萬元,每月享受優秀人才崗位獎勵10年。就業當年的安置補助費和10年的崗位激勵獎合並壹次性發放。
最低使用年限5年,基礎違約金5萬元。5周年前辭職辭退,調離江安縣的,承擔違約責任,退回安置補助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