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如果案件涉嫌刑事,屬於公安機關管轄。
其次,民事糾紛案件,壹般要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也就是在債務人戶口所在地法院起訴。例外:如果能證明債務人在鄭州居住滿壹年,可以在鄭州起訴。
二。建議的治療:
收集債務人在鄭州居住滿壹年的證據,如:辦理暫住證、居住證、房屋租賃、繳納社保公積金等。
?三。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其經常居住地不壹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