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廣義上講,政府信息公開主要包括兩個方面:壹是政務公開,二是信息公開;從狹義上講,政府信息公開主要是指政務公開。政務公開主要是指行政機關的行政事務公開,強調行政機關應當公開其執法依據、執法程序和執法結果,屬於行政制度的公開。從廣義上講,政府信息公開的內涵和外延要比政務公開寬泛得多,不僅要求公開政務,還要求公開政府掌握的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