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內容為教育理論知識和專業知識,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教育理論知識主要包括:教師職業道德與個人素養、教育法規、教育學、心理學、常規教學與教學實踐、新教育理念與新課程改革知識等。專業知識是指專業基礎文化知識,分為文科綜合和理科綜合兩大類。
報考語文、英語、政治、歷史、地理,專業知識文科綜合的考生;報考數學、物理、化學、生物的考生,他們的專業知識是理科綜合的;報考體育、音樂、美術的考生,我在文科綜合和理科綜合中選擇壹個進行考試(考試成績按照我報考的職位進行排隊,報考同壹職位的考生無論選擇文科綜合還是理科綜合都統壹排隊)。
筆試作弊的,試卷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