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準備買房,與房屋中介簽訂的合同屬於
中介合同。買賣雙方與中介機構的關系是居間合同。根據《民法通則》第961條規定:“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為訂立合同提供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居間合同是指當事人雙方約定壹方接受另壹方的委托,為另壹方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根據另壹方的指示為合同提供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在居間合同中,接受委托報告訂立合同機會或者提供交易媒介的壹方為居間人,支付報酬的壹方為委托人。居間合同壹般可以分為兩種:報告居間和媒介居間。報告居間是指居間人受委托人委托,為其尋找合格的第三方,從而為合同的訂立創造機會;居間是指介紹雙方當事人即委托人和第三人訂立合同,即中間人作為中介人穿梭於委托人和第三人之間,促使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