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房屋是男方婚前購買的,房屋產權登記在男方名下的,屬於男方婚前個人財產。離婚後,房子仍歸男方所有,女方無權分割房子。
2.如果房屋是男方婚前個人購買,但房屋產權登記為男女雙方同名,則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壹方取得房屋所有權,並向另壹方支付相應的房款。協商不成,法院將依法判決。
3.如果房屋是男方用婚前貸款購買,雙方結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償還房屋貸款的,該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法院會根據首付比例和還款情況進行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