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職責如下:
1,負責轄區內事業單位人員的招聘、考試、職稱考試和考評,管理薪酬評定和人員進出;
2、負責轄區內公務員的錄用、培訓、管理、薪酬考核和任免;
3、負責轄區範圍內專業技術人員、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的招聘、培訓、管理、薪酬評定、考試、考核、任免等工作。;
4、負責制定人力資源管理和社會保障政策,建立和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
5、負責轄區內行政單位和企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政策體系的制定、評估,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6、負責轄區內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獎勵、獎金制度、考核工作;
7.負責轄區內企事業單位的勞動合同爭議、爭議仲裁和案件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