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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贏駟的出獄之作

Xi事變後,昭通五月押解四川,1937。途經南溪時,試圖將他營救回家。9月,黨組織安排贏駟到重慶參加黨的活動。1938年春,調任四川省工委書記。1940年3月,遷居延安,與原四川省工委書記鄒結婚。結婚後不久,他不堪壓力,誣告她的丈夫鄒是間諜。鄒走投無路,憤而自殺。1946 10月,擔任中央黨校三部生活幹事。1947年3月,調任晉城五師家屬隊助理員、師第九黨校書記。1948 165438+10月,隨軍南下,解放西南。

1950 65438+10月,留在重慶籌備西南婦聯。3月任重慶市婦女委員會書記、市政府委員、西南婦聯委員。6月,11,調任中華全國總工會西南辦事處女工部副部長、西南婦女委員會副書記。1954,任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副書記。當選為四川省委常委,第三屆全國人大代表。1971年165438+10月28日,病逝於6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