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前買房,賣家反悔,怎麽辦?
不動產所有權登記對抗第三人。本案中,標的房屋未辦理過戶手續,因此對於第三人而言,所有權人仍為老周。但老周和老趙的關系是合同相對性。房屋雖未過戶,但老趙已按約定支付了房款,實際占有目標房屋15年。老周可以根據雙方簽訂的合同,要求老趙配合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當然,如果雙方在合同中對房屋產權轉讓有約定,也可以依據合同向人民法院申請確認房屋所有權。具體方案需要根據合同內容來確定。建議聘請專業律師幫助解決問題。補充:1如果老周不配合,老周可以把今天的房子和原來的房子補差價,然後房子歸老周。當然還是有貶值的。2不動產所有權變更時,登記對抗是指該房屋所有權仍為35年。在預定周期內晚上檢查發條是否太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