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01起,所有電動車均可上牌。不合格車輛2023年報廢,合格車輛2033年報廢。為規範昆明市電動自行車管理,維護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昆明市出臺了《昆明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將於明年實施。據昆明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新規實施後,電動自行車最高限速每小時15km沒有變化。最高時速超過20公裏/小時、車重超過40公斤的電動車屬於“超標”車輛,不允許在昆明生產和銷售。新規實施前購買的超標電動自行車,自購買之日起,騎行滿5年後必須報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