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438 2009年2月6日晚,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關於電動摩托車標準的聲明,新的《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國家標準規定“時速20公裏以上、40公斤以上的電動自行車,稱為電動輕便摩托車或電動摩托車,歸類為機動車”。此規定將於2010 1+0生效。
這意味著,如果這個國標實施,騎電動車可能要經過考駕照、上牌、保險等壹系列程序。國家質監局負責人表示,電動汽車新國標不具有強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