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鑒定只能適用於訴訟活動,是法官在特定訴訟審判程序過程中發起的科學鑒定活動。也就是說,如果不參與訴訟活動,也就是不上法庭,就不需要做司法親子鑒定;有必要打官司。訴訟到法院後,由法院發起的鑒定稱為司法鑒定。
根據鑒定目的的不同,親子鑒定可分為司法鑒定和人身鑒定。
1.個人親子鑒定本身是不公開的,所以鑒定委托人有權不提供任何文件。樣品可自行取樣送專業鑒定機構,鑒定結果只提供給鑒定委托人。鑒定結果可以作為民事訴訟的證據。
2.司法親子鑒定是完全公開的,當事人的父親、母親、子女必須三方同意,面對面鑒定,相關有效證件,包括身份證、戶口本都要壹起帶。鑒定結果可用於司法目的(登記戶口、辦理移民、提起訴訟等。),也可以在法庭上作為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