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區級政務信息系統運行中心(包括政務網絡中心、安全中心、數據中心和服務中心);承擔區委、區管委會辦公自動化信息系統項目和揭陽實驗區信息網絡的組織建設任務,並對網絡運行進行全方位的維護和管理。
(三)負責全區信息網絡的建設和管理;承擔政府系統信息工程的招標、監理、驗收和咨詢工作;為全區信息社區的規劃和建設提供技術指導。
(四)負責對全區高新信息技術企業的信息化工作提供技術指導,加強與高新信息技術企業的聯系,發揮信息化示範單位的輻射作用。
(五)聯系上級部門和縣信息部門。
(六)協助有關部門組織信息技術宣傳和培訓。
(七)承辦區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