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正確。我是從《國際航空運輸進出香港貨物交接及費用結算協議》中找到的專業術語。
部分摘錄如下:
2.2乙方包裝的貨物必須符合“航班起飛前24小時入庫”的民航安檢規定,否則必須經過安檢才能收貨。甲方對貨物的短缺和損壞以及貨物受潮造成的損失不負責任。運往美國、加拿大等國家的木質包裝貨物需要提供熏蒸證明。
乙方組裝的貨物必須提前放入甲方倉庫,並適用中國民航總局發布的“起飛前24小時”的規定。否則必須進行安全檢查。甲方對因潮濕引起的貨物短缺、丟失和損壞不承擔責任。如果出口到美國和加拿大的貨物是用木材包裝的,乙方應提供熏蒸證明。
希望能幫到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