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是口頭承諾,其實這些承諾都是不負責任的,無效的。到時候賣了房子就退出或者根本不承認,業主只能吃啞巴虧。
比如免物業費。物業費是物業管理公司收的,與外包銷售無關。他們無權承諾免除物業費(如果開發商自己賣房子,最好有蓋有公章的承諾書,開發商會把錢補貼給物業)。
比如私建陽光房。本來業主都有部分,外包銷售往往承諾這些地方都是開發商捐的,業主可以建陽光房,花棚等等。但實際上,如果業主真的要建陽光房,城管執法局會責令拆除,甚至罰款。
所以在買房之前,最好充分了解,慎重考慮。如果他們有什麽承諾,最好寫個承諾書,蓋個公章,還要考慮到時候能不能找到他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