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對符合條件的優秀人才、傑出人才、精英人才,按黃浦區實際購房金額的80%分別給予* * 500萬元、300萬元、200萬元的購房補貼。
三、不享受住房補貼的優秀人才、傑出人才、精英人才,每年分別給予654.38+05萬元、654.38+00萬元、5萬元的普遍津貼。
4.優秀人才、傑出人才、精英人才按黃浦區法人單位年個人收入應納稅所得額的10%獎勵年收入* * 500萬元。
附:上述收入獎勵和通用津貼資助期限為3年。
五、對重點人才給予3萬元通用津貼。
六、新入戶黃埔區且屬於首戶廣州市黃埔區企業工作滿1年的,按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5萬元、碩士研究生3萬元、全日制本科畢業生2萬元的標準發放。
附:黃浦區從事科技創新和服務的各類機構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