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經紀機構從事房屋銷售和租賃業務,必須向房地產主管部門申請備案,取得備案證明後,方可開展業務。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時,對經紀機構的資金是有規定的,壹般是30萬元,這是零售、咨詢服務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要求。
登記備案後,要求登記證有年限。經紀公司備案期限為兩年,其分支機構備案期限為壹年。在取得備案後的經營期內,經紀機構必須接受房地產主管部門的備案審查,每兩年審查壹次。經審查無違法記錄,繼續備案兩年,以此類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