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尋找新的開發商或投資者。可以通過招投標等方式,找壹家有能力有信譽的公司接手項目,重新開工建設。
2.政府部門參與協調。政府可以派出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調查評估,制定合理的解決方案,並在推廣過程中提供支持和協調。
3.引入市場化機制。可以考慮將項目拆分出售或轉讓給不同的投資人,實現項目的風險分散和市場化運作。
以上措施需要在遵守法律法規和保護投資者利益的前提下進行。同時,政府及相關部門需要加強監督管理,避免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總之,針對安陽建業世界和福東的爛尾情況,需要通過各種努力來解決。政府、投資者、開發商等各方都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以促進項目的順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