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統籌竹業生產、加工、流通、科技的銜接,促進不同地區、部門、不同所有制之間的橫向聯合與合作,推動貿易、工業、林業壹體化和產供銷壹體化的竹業企業集團發展。(三)開展竹產業人才培訓和新技術推廣活動,推進竹資源培育、產品精加工和深加工,組織新技術新產品評價。(四)開展業務咨詢、信息交流和技術服務。(5)發展與國外竹產業協會的聯系,積極參與國際合作與交流,促進我國竹產業的發展。(六)承辦業務主管部門和其他社會組織委托的事項,開展其他有益於竹業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