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工學校組織設置:
1,技工學校的機構壹般可以設置校辦、教務處、政工處、總務處和實習工廠(場、店)。實習工廠規模大,生產經營中財務管理任務重的學校,可以增設財務部門。
2、技工學校各級領導機構的數量,根據學校的規模,確定壹名校長,副校長壹至二人,其中專職黨委(總支、支部)、副書記、* *三至五人。每個部室壹般設壹至二名副主任,任務較重的部室可增加壹名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