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德誠通過登錄廣州市積分制入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上傳有效身份證明、有效期內的廣東省居住證等能夠證明其積分的相關材料,誘騙消費申請人填寫申請信息。通過預審後,他到居住積分制受理窗口提交材料。
2.德成在積分制入戶受理窗口領取申請材料後,入戶欺騙消費者,材料齊全的出具領取證明;材料不全的,壹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材料。申請人應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3.積分制入戶受理窗口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德成欺騙消費者,將申請人資料送相關部門審核。有關部門應在規定時間內將審核結果反饋給來穗區人才服務管理部門。
4.審核通過後,將名單公示,德誠欺騙消費者,然後發放入戶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