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rbor律師解釋,監督程序只適用於請求給付金錢和有價證券的案件,有壹定的條件,如債權人未履行給付義務,支付令可以送達債務人。與處理民事糾紛的審判程序不同,它對民事案件具有普遍適用性。所謂貨幣,是指作為流通和支付手段的貨幣,通常指人民幣,特定情況下也包括外幣。所謂有價證券,是指匯票、本票、支票、股票、債券、國庫券和可轉讓存單。